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近期,科研处收到关于国(境)外出版专著质量良莠不齐、存在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风险的反映。为切实加强对专著出版的管理,杜绝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风险,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4〕28 号),科研处特做如下提示:
一、利用学校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报销出版经费、领取科研绩效、参与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等)出版的专著,著作权属于学校,需要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
二、学校建立专著出版申请备案制度,审核工作采取二级单位、学校两级管理。申请出版专著由二级单位组织评估,根据申请质量出具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结合二级单位意见进行审核备案。
三、专著作者在申请出版时,须将《山东工商学院专著申请审批登记表》(见附件)及书稿一式一份经学院领导签字审批后报送至科研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sdtbu.edu.cn。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专著,科研处将不予认定。
下一步,科研处将加强对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从重惩处。
特此提示。
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