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近期,科研处收到关于国(境)外出版专著质量良莠不齐、存在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风险的反映。为切实加强对专著出版的管理,杜绝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风险,特做如下提示:
一、学校建立专著出版申请备案制度,审核工作采取二级单位、学校两级管理。申请出版专著须由二级单位组织评估,根据申请质量出具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结合二级单位意见进行审核备案。
二、专著作者申请出版时,须向科研处提交如下备案材料:
1.将书稿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sdtbu.edu.cn。
2.提交2份《山东工商学院专著申请审批登记表》(见附件);1份交科研处备案,1份报销时提交财务处;登记表须经所在学院主要领导和科研处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3.出版合同一份。
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的专著,科研处将不予认定。下一步,科研处将加强对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从重惩处。
特此提示。
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