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补登科研成果、2023年度科研成果和成果工作量予以公示,几点说明如下。
一、为方便核对工作量,此次仅公示C类以上科研成果,其他成果已予以统计认定。
二、根据2022年度科研论文最终认定结果,此次补登的2022年度个别论文予以降级处理。
三、根据中科院2023年《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2023年度个别论文予以剔除。
四、合同制教师的科研成果、“近知学者”签订合同后的科研成果予以统计认定,工作量另行核算。
五、请相关教师仔细核对工号、成果级别、工作量等信息。
六、公示期限自2023年11月27日-11月29日,如有问题请11月29日前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6901970
附件:2022年度补登科研成果、2023年度科研成果和成果工作量公示
科研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