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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2021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

2021年12月08日 15:27  

 

 

 

各院部、机关各单位:

 

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认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科研成果为2020年未统计的、202111日至20211231日间,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工商学院的科研成果,成果完成人须为我校教职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柔性引进特聘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二)统计内容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标准及专利、智库成果。

 

(三)科研成果统计、认定参照《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院发〔201189号)、《山东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院发〔2012130号)、《山东工商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补充规定》(院发〔201442号)、《山东工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20183月修订)》(院发〔201834号)等文件。

 

二、填报要求

 

(一)科研成果统计表包括论文统计表、著作(译著)统计表、标准及专利统计表、收录统计表、智库成果统计表。

 

请根据情况仔细核对,填写相应的统计表,表内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信息缺失的不予统计。

 

(二)教师工号必须填写全号,如201511234

 

(三)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填报,其他参与人员请勿重复填报。

 

(四)此次统计包括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工商学院。

 

以通讯作者填报的论文请在论文统计表最后一列标注:是。

 

第一作者填报的不用标注是否。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请勿重复填报。

 

(五)其他论文成果一并填写到论文统计表里,在“收录类型”一列标注“全文转载、报刊”。

 

其他论文成果包括:

 

1.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

 

2.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文章。

 

3.被《红旗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法治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版)理论版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文章。

 

4.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在《学习时报》《大众日报》理论版及《中国社会科学报》(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版)发表的2000字以上文章。

 

(六)论文必须报送原文题目和原文期刊名称。除中文和英文论文外,其他语种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论文题目、期刊名称等。

 

(七)此次收录仅统计20191231日前发表的、未统计的论文。

 

教师自行提供收录证明。

 

收录统计表必须注明检索类型。

 

(八)智库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已经统计过的成果请勿重复填报。老师如不确定成果是否统计过,请自行查阅学校通知或咨询科研处。

 

三、材料报送

 

(一)本次统计由各单位统一组织,须报送如下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原件,电子版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电子版。

 

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成果原件纸质版由各单位统一到科研处认定,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二)成果电子版包括论文、著作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发表月份加第一作者姓名-文章/著作篇名,例如:“09梁波-2004雅典奥运前后柳承敏技战术演变的特征分析

 

学术期刊均指正刊,各类期刊中的论文认定不包括简报、书评、通讯、会议纪要、非学术性综述及其它非学术性论文。学术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要求在4000字以上,或两个A4版面以上。对拟进行认定的我校教职员工发表的中、英文论文,必须提交全文电子文档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合率(相似性)检测,重合率超过30%的一律不予认定(与自己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重合不计)。

 

电子文档要与出版原件一致(即数据库收录格式),原则上必须从知网数据库(CNKI)、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库、SCI数据库、SSCI数据库、EI数据库等中外文数据库下载,对于提供非数据库收录格式的电子文档(如WORD文档),如发现内容与出版原件不一致,该成果学校不予认定,并对相关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追责。

 

四、时间地点

 

联系人:王琛

 

电话:6901970

 

地点:科研处办公楼1211

 

时间:请各单位按照以下时间,到科研处进行认定。

 

                                   
 

时间

 
 

单位

 
 

13日下午2:00-3:3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13日下午3:30-5:00

 
 

会计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14日上午8:30-10:00

 
 

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14日上午10:00-11:30

 
 

统计学院  法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

 
 

15日上午8:30-10:00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5日上午10:00-11:30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5日下午2:00-3:30

 
 

国际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教学部  创新创业学院  

 
 

15日下午3:30-5:00

 
 

煤炭经济研究院  半岛经济研究院  

 

东亚社会发展研究院  金融研究院  儒商研究院

 

党政机关  教辅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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