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登记流程,自行登录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二、系统填报成果时,选择“成果完成单位”,单位名称填写“山东工商学院”。
三、拟申报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完成登记。
请于12月21日上午11点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各单位将科技成果公示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王琛内部邮箱。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690197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v10.0
3.科技成果公示信息表
科研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