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工商学院2018年度补登的科研成果奖励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30日~2018年5月6日。
一、成果奖励原则
1、科研成果统计、认定遵照《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院发[2011]89号)、《山东工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院发[2012]130号)、《山东工商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补充规定》(院发[2014]42号)及《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院发[2017]15号)执行、《山东工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2018年3月修订)》。
2、项目结项奖励根据项目立项时执行的科研奖励政策兑现奖励。
二、特别提示
本次认定查重范围为教师的论文、著作,有部分成果未达到奖励要求,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院发[2017]15号),不予奖励。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6日前联系科研处董涛,联系电话:6916168。
附件:2018年补登成果奖励公示.zip
科研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