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接《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望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分为自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自查工作由实验室所在院部组织完成(附件2),自查自纠报告(按附件1中格式)电子版请于2019年5月13日之前发送至钟磊内部邮箱,现场检查工作由科研处组织进行。为了保证本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学校成立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科研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长办公室组成。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将于2019年5月10日进行实验室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请见附件2。
附件: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实验室一览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