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合同书》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提出结题评审的申请。
一、提交软科学研究成果结题评审申请书面材料,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1、《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3份);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5--7份);
3、《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7份);
4、《课题研究工作报告》(2份);
5、《课题研究报告》全文,研究报告封面左上角应注明“××××年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及课题编号(2份);
6、提交2000字左右的课题摘要、及5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2份);
7、提交成果应用情况说明(包括发表的文章、有关附件、在决策和管理中应用证明及领导批示等)(2份);
8、提供课题经费支出结算表(有资课题、要求加盖财务公章)(2份);
9、提供项目查新报告(2份)。
二、上述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审查批准并在《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上签字后,到山东省科技厅成果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可提供备选成果评审专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人员及课题顾问回避),专家必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部门领导限1-2人。软办将视情况结合山东省软科学专家库从中选择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
四、结题的基本条件:
结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两篇文章被SCI、EI、CSSCI、A&HCI收录;
2、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三篇以上;
3、出版专著1部;
4、申请发明专利1项;
5、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党政机关采纳(领导批示不列为此条件)。
五、受理结题材料时间:每年的12月份。
六、相关资料可到山东省科技厅及山东软科学网站下载:http://www.softscien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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