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于2026年4月29日上午11点前,将总结报告发送到科研处徐远内部邮箱。
科研处
2026年4月20日
上一条: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6〕4号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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