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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6年01月14日 17:07  

部门、单位

为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4〕161号)和《<山东工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院发〔2025〕85号)的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期进行项目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以来至今立项合同履约期满且已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不含自筹经费项目);虽在合同有效期内,但提前完成了委托单位合同要求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有效期满,项目因故未履行完成,且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方式及要求

在充分考虑横向科研合同履行实情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合同履约情况,项目负责人可按以下方式办理项目结题手续。

(一)正常结题

1、2024年11月11日之前结题的,只需提供经委托方盖章签字生效的结题证明(如有验收报告、鉴定报告、其他合同完成证明材料等也可一并提供),落款时间应在项目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2、2024年11月11日(含)之后结题的,已履行完横向科研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合同经费已全部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科研处签署结题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供经委托方盖章签字生效的结题证明(如有验收报告、鉴定报告、其他合同完成证明材料等也可一并提供),且落款时间应在项目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如因客观原因未全额到账,且无后续尾款的项目,申请结题时需详细说明未全额到账原因。

(二)承诺结题

因委托方改制、注销、更名,无法出具结题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可提出结题申请,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承诺书》(附件2),如合同未全额到账请写明原因,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签署结题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三)合同终止

合同有效期满,项目因故未履行完成,且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本人签字,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终止协议1份。

三、合同延期

合同有效期满后的3个月内不能结项的横向项目,经项目负责人与合同委托方进行友好协商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主管部门提交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横向项目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延期到期后应按时办理结项手续。

请各院部于2026年1月27日前将盖章的纸质版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目录(备注结题情况)、相关材料(按照年度分类、每一年度的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排序)统一报送至办公楼1211室,联系人:徐远,电话:0535-6901970。

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     

附件2 :山东工商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承诺书

                                   科研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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