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现将烟台市发改委《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潘丽娟内部邮箱,纸质版材料(1份)报送至科研处1208室,联系电话:6916168。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年4月3日
上一条:关于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推荐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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