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山东优秀社科理论成果研究创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现将《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通知》转发。具体要求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4月14日上午,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内部邮箱,纸质版送至科研处办公楼1211。
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6901970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通知》2.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22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第二十二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评奖工作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八届(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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