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行政各单位:
山东工商学院房地产与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等21个研究机构印章业已刻制,现予以公布,新印章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件:(科研发2016-2号)关于启用山东工商学院设置的院(部)研究机构印章的通知
科研处
2016 年 6 月 23 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山东工商学院设置的院(部)研究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学术报告预告——中韩自贸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