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
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人事项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联系人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关于申请人条件
1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2
、2014年开始,不再受理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但是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3
、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关于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2014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四、
关于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
2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
3
项的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
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3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
、作为负责人限获得
1
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4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1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
1
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五、补
充说明
1.
上年度获得一年期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项目指南中没有说明,通告中进行补遗)。
2.
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
PDF
版本申请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
份,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各单位同时提交
2014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纸质
1
份,加盖所在院部公章。
2
、所需提交材料请于
2014
年
3
月
3
日
上午
9:30
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田育鑫老师处,并将离线撰写的申请书电子版及
2014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发送到田育鑫老师内部邮箱,由于网上上传时间紧迫,为避免网络拥堵提交出现问题,故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以免耽误向上级部门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田育鑫
联系电话:
6916168
附件:
2014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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