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

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1月09日 15:26  点击:[]

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向山东工商学院第七届双代会汇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20161月,重新制订了《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了《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按照《章程》,经选举委员会选举、党委会审议、校长聘任,产生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共35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201712月,对《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183月,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对学术委员会委员做了新的调整,调整后委员共32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独立行使职权,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两年多来,共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19次,为我校的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建设、科研创新平台以及新型智库建设等事项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学科建设

审议通过了新一轮《山东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评审确定了我校新一轮重点学科布局;审议通过了《山东工商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及我校硕士点增列及布局方案。

二、学术评价

审议通过了《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2017修订)》,确立了以国内外公认的第三方权威评价机构(体系)为主的评价方案,剔除了人为的干扰,使我校的学术期刊分类更加科学、合理。

审议、评定和推荐了各级各类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研究项目等;审议、评定和推荐了各级各类成果奖,包括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在我校两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过程中,对老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就有关学术事项多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科研创新平台及新型智库建设

审议、评定和推荐了6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包括4个重点试验室、1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1个新型智库,全部获得批准。审议、推荐并成功申报了山东省未来智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这是全省高校十个立项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审议、指导建设了4个校内新型智库,走在了我省高校智库建设的前列。

四、学风建设

为了有效预防和查处我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及《章程》等有关精神,成立了“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是我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专门机构,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具体负责我校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受理、调查、审议并提出处理建议。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共有委员12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下设办公室。受理了一宗我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

五、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方面,根据《章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两年来,学校每年划拨运行经费10万元,到目前为止未曾使用,全部退还学校。

两年多来,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了学校科学发展。

 

 

 

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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