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整顿的通知》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16:1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整顿的通知》(鲁科字〔202336号),在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各高等学校(医学类高校含直属附属医院)、省属科研院所对2018年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纳入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清理,依法依规处理。

 

1.科研人员对本人署名发表的论文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论文,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2.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论文,实行处理。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教育宣传等制度,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前期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填报《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23),形成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附件4)。

 

请于630日上午将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办公楼12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内部邮箱。

 

联系人:王琛    电话:6901970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2.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

 

3.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4.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科研处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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