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整顿的通知》(鲁科字〔2023〕36号),在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范围
(一)自查清理对象。
各高等学校(医学类高校含直属附属医院)、省属科研院所对2018年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纳入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清理,依法依规处理。
1.科研人员对本人署名发表的论文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论文,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2.各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论文,实行处理。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过程可追溯、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教育宣传等制度,对论文等科研成果严格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前期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填报《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1、2、3),形成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附件4)。
请于6月30日上午将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办公楼12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内部邮箱。
联系人:王琛 电话:6901970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及论文自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2.学术不端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
3.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4.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