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科研处岗位职责

2020年03月31日 09:47  点击:[]

 

科研处岗位职责

 

 

科研处处长

 

1.在学校领导下,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

 

2.代表学校拟定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督促并考核各院(部)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4.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研究科研政策,调控各种科研制度设计。

 

5.推进科研攻坚任务,如国家两金、财富管理特色建设等。

 

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副处长(社科)

 

1.负责人文社科工作。

 

2.对外联系打通科研渠道,对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烟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

 

3.对内发动组织科研,具体联系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法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煤炭经济研究院、半岛经济研究院、东亚社会发展研究院、儒商研究院。

 

4.负责山东工商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日常工作。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副处长(科技)

 

1.负责科技工作。

 

2.对外联系打通科研渠道,对接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教育部科技司、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烟台市科技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烟台市科学技术协会等。

 

3.对内发动组织科研,具体联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4.负责山东工商学院科学技术协会日常工作。

 

5.组织开展学校对外科研合作、横向联合、成果推介、成果转化、学术交流和宣传等工作,审查或签订科研合同并监督履行。

 

6.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科

 

1.组织落实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结题)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系统管理工作。

 

3.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科

 

1.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统计、推荐、奖励、鉴定等工作。

 

2.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

 

3.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术交流科

 

1.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入账统计等工作。

 

3.负责科研处日常综合事务。

 

4.协助处长处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平台建设科

 

1.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及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服务、管理等工作。

 

3.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学校召开二级院部组织性科研工作推进会 下一条:山东工商学院2019年科研工作年报

关闭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264005)
鲁ICP备05025313号-1 / © 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处 / 技术支持:2007-2011 深蓝工作室 韶华网络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