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年09月12日 10:33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为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人员。

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鼓励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联合开展协同攻关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记入信用记录。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 ),请未注册的申报单位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分配个人账号,使用个人账号方可登录申报。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9111000-20189251500,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将汇总表内容报给所在院部,由各院部统一汇总报送,于926上午9点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田育鑫老师内部邮箱,同时打印纸质汇总表一份,加盖所在院部公章报送办公楼1208室,逾期申报无效。

三、有关事项说明

1、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主体在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等全过程进行信用记录。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须按期验收,未在规定时限内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五年内、其他参与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在技术指标、经济数据等方面故意造假,恶意骗取科技立项资金,一经查实,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2、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不再对各承担单位实行限项申报,但在立项时将对已立项计划项目到期验收率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承担单位2019年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附件:2019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科技攻关类)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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