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和查处我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及《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精神,经请示学校领导,决定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
学术道德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专门机构,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具体负责我校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受理、调查、审议并提出处理建议。
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季丽新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小素 吕秀莲 季丽新 吴丽梅 张顺堂 李宏艳
辛 波 周树江 岳宗福 傅克俊 窦全胜 魏广芬
办公室主任:陈长征
山东工商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1
日